为严肃党的政治生活,严格党员管理,加强党员教育,制定本制度。
1、本制度适用于“三会一课”、党日活动、民主生活会、组织生活会等党员活动。
2、由支部组织委员负责下达活动通知。包括:活动时间、地点、会议主题、参加人员等。
3、党员按照通知要求,按时参会,不得迟到、早退。
4、支部组织委员负责考勤,填写《党员活动情况登记表》(附件1),每位党员在参加活动时必须实名签到,活动开始前组织委员向支部书记汇报出勤情况。
5、应出席人员如需请假,必须填写请假单(附件2),并经支部书记签字同意。支部书记签字前应对请假原因进行核实,如有情况不明或不清的不得准假,病假的要提交医院相关证明。
6、请假人员应在活动开展前将已经支部书记签字同意的《请假单》交由支部组织委员保存。
7、请假人员应在活动开展后及时向支部书记汇报请假期间的情况,并主动向支部书记了解会议情况、学习会议精神并贯彻执行。
8、党员考勤情况作为党员考核和民主评议的重要指标。无故缺勤1次,原则上在党员评议时不能评定为优秀等次;无故缺勤2次,原则上在党员评议时不能评定为合格等次;累计3次及以上者,给予相应党纪处理。
电子信息工程学院(大学物理教学部)党总支
2018年11月5日
附件1:党员活动情况登记表.doc
附件2:党员参加党员活动请假单.doc